我个人比较理解赵冬苓编剧这么做的原因。她这么做,首先,当然是我们业内经常说的,给电视剧“注水”,先把集数凑够了再说。我们要注意一下,这里的“注水”是加双引号的,是可以双向商榷的。其次,赵冬苓编剧这么做,通过扩充对于主线用处不大的案情,来给第三季留悬念——毕竟,能多卖一部是一部。
与此同时,赵冬苓编剧似乎想要通过最后的这个案子,来审视一下爱情这个玩意儿。当然,她的编剧技法拙劣,造成了最后这个案情的突兀感。同时,因为赵冬苓编剧在哲学、逻辑学和社会学层面上的思考能力薄弱,所以,她无法通过最后这个案情,真正去对爱情与婚姻进行哲学打望,只能拾人牙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