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最高法院正式维持对女网络主播(BJ)A某的判决,确认她因向歌手兼音乐剧演员金俊秀勒索8.4亿韩元(约合443.5万人民币)而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。

在此之前,首尔高等法院第10-1庭在5月1日判处A某7年监禁,罪名是违反《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》中的勒索罪。虽然A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,但最高法院第三庭最终驳回其上诉,维持原判,判决正式生效。
A某曾是视频平台Soop(原AfreecaTV)的活跃主播。据调查,从2020年9月到2024年10月,她共计101次勒索金俊秀,方式是私下录音后以公开威胁要求对方支付巨款。
在一审中,A某辩称自己对异丙酚(Propofol)上瘾,判断力受损,犯罪动机是为筹措毒品资金。辩护律师还提出她部分用款是为患有前列腺癌的父亲治病,请求法院宽大处理。
A某本人也在法庭上表达深切悔意,称对家人感到羞愧,看到亲人来探监心如刀割。她形容自己的行为“愚蠢又丢脸”,并在二审前向法院提交了两封亲笔道歉信。
该案由议政府地方法院刑事第1庭一审审理,原审即判7年徒刑,与检方求刑一致。虽检辩双方均提起上诉,但高院仍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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